储能资讯:行业热点追踪!
发布时间:
2025-10-27
来源: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全会提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要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国家政策及要闻
02 国家能源局发布一批重点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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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区块链绿电交易系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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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电力消费评价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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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地方政策及要闻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推动河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02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明确湖南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
10月17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明确湖南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到湖南省内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价格上限不高于我省平价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450元/兆瓦时。其中,火电调峰第四档、第五档报价限额分别为400元/兆瓦时、450元/兆瓦时;新型储能报价限额为450元/兆瓦时。

与《湖南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2023版)》相比,新型储能报价限额从500元/兆瓦时下调为450元/兆瓦时。火电、新型储能等主体在省内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中以报价排序形成调用排序,促进公平调用各类调节资源。
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期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暂停运行,调峰辅助服务不予补偿。
同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印发《湖南省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明确独立储能、抽水蓄能、虚拟电厂暂不参与分摊调频市场服务费。在调频市场参数表中提到,调频里程价格申报区间在4-15元/MW,调频单元出清容量上限为10MW。据国网湖南电力公示的2025年7月新能源项目配置储能情况,31个独立储能电站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收益为亏损3192万元,平均充电价格约0.64元/kWh、放电价格为0.45元/kWh。
10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储能项目产权登记流转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到,对自治区范围内新建和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开展储能产权“一地、一码、一证”的全生命周期、全流程统一登记托管并建立储能产权项目数据库。
将储能产权证纳入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准入条件,自治区各电力交易机构依据储能产权证办理入市准入、现货交易等相关业务,确保新型储能市场规范化运营。新型储能主体须将储能项目通过自治区储能产权登记系统报备,获取新型储能产权统一登记编码,明确标示“拟建”“在建”“竣工”等建设进度相关情况,完成初始登记。新型储能项目初始登记编码是获取储能产权证和通过项目备案的必备要件之一。储能产权证按照储能项目建设方式分为自建(C1类)、配建(C2类)、独立储能(C3类)三大类,包括储能项目土地、设备、企业所有者、抵质押备案登记等关键信息,作为新型储能主体权属登记、托管、变更、流转等基本依据。

10月16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广东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规则》两个规则的通知。
10月16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冀北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提到,与现行相比,优化后的分时电价11月到次年1月增加12:00-15:00共3个小时的深谷时段;6-8月的尖峰时段向后平移了一个小时,由原先17:00-20:00改为18:00-21:00 ;2月-5月、9月-10月将8:00-10:00的原高峰时段改为平谷,取消了上午2小时高峰时段。调整后的分时电价在秋冬时段难以满足峰谷时段的两充两放,或将影响工商业储能投资回收期。
时段划分
(一)每年6、7、8月
低谷:23:00-次日7:00
平段:7:00-10:00、12:00-16:00、22:00-23:00
高峰:10:00-12:00、16:00-18:00、21:00-22:00
尖峰:18:00-21:00
(二)每年11、12月及次年1月
深谷:12:00-15:00
低谷:1:00-6:00
平段:6:00-7:00、9:00-12:00、15:00-16:00、22:00-次日 1:00
高峰:7:00-9:00、16:00-17:00、19:00-22:00
尖峰:17:00-19:00
(三)每年2月
深谷:12:00-15:00
低谷:1:00-6:00
平段:6:00-12:00、15:00-16:00、22:00-次日 1:00
高峰:16:00-22:00
(四)每年3、4、5月及9、10月
低谷:1:00-6:00、12:00-15:00
平段:6:00-12:00、15:00-16:00、22:00-次日 1:00
高峰:16:00-22:00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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